厦门市发布商品房预售管理新规定,新规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条件: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
厦门市发布商品房预售管理新规定,新规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条件: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的标准为:7层以下(含7层)的,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工程;8层以上(含8层)的,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二分之一以上,且不得少于7层; 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修改为“先留后用”的监管模式。全部购房款均为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预售资金应当优先支付项目建设所必要的费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售人的预售行为,《规定》还新增了对违反本规定禁止性行为的处罚条款,最高处罚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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