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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宅地拍卖被叫停 市规土委否认涉“一地两卖”

园区资讯 2022-09-16 13:30:00 256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在深圳12月13日的土拍现场突发状况,龙华民治一处地块突然中止拍卖一事引来众多猜疑。针对此事,深圳市规土委也于12月15日中午回复称,竞拍成功的康纳辉公司并未履行合同约定...

  在深圳12月13日的土拍现场突发状况,龙华民治一处地块突然中止拍卖一事引来众多猜疑。针对此事,深圳市规土委也于12月15日中午回复称,竞拍成功的康纳辉公司并未履行合同约定,合同所附生效条件从未成就,故合同自2008年起便不生效,但否认其涉嫌”一地两卖“。

  深圳市规土委:康纳辉曾签承诺书

  深圳市规土委回复称,康纳辉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康纳辉公司")在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相当于地价款的10%)后,于2007年6月30日与原市国土房产局宝安分局签订康纳辉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用地单位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自行理清用地经济利益关系、付清全额地价款后合同方能生效,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将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用地将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康纳辉公司同时对上述内容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如不能按期完成,则同意解除上述合同,相关土地由政府收回。

  因康纳辉公司一直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2008年4月15日,原市国土房产局宝安分局函告康纳辉公司(深国房宝函[2008]234号),市政府同意该项目用地理清补偿和权属关系的时间顺延至2008年6月30日,届时不再延长,并请康纳辉公司抓紧与塘水围股份公司协商、开展补偿工作。但康纳辉公司一直未能如约理清补偿关系。

  2010年9月17日,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复函康纳辉公司(深规土宝函[2010]1537号),明确合同签订后,康纳辉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2008年6月30日)理清地块补偿和土地权属关系,也没有缴付地价款,合同所附生效条件从未成就,合同自始不生效。鉴于该合同自始不生效,宝安管理局将按合同规定不计利息退还康纳辉公司保证金。

  涉事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

  深圳市规土委回复表示,2010年11月25日、2011年1月17日,深圳规土委宝安管理局两次复函康纳辉公司(深规土宝函[2010]1905号、深规土宝函[2011]94号),明确提出:A 808-0013宗地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康纳辉公司未能在最后的期限前理清完用地补偿和土地权属关系,最终导致合同未生效,且该合同已实际无法履行,并告知康纳辉公司配合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针对深圳规土委认为合同不生效的情况,康纳辉公司表示,此前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相关理清工作,但在公司的争取下,康纳辉物流项目又重新入选重大项目之列。此后,该公司多方努力,但依旧无法拿到涉事地块。

  声势浩大的"明星项目"因土地问题突然遇阻停滞不前。而此后,涉事地块历经10多年依然是一块荒地,其上杂草丛生。

  针对此情况,深圳规土委通报表示,2012年6月,涉事地块列入深圳市土地整备计划范围内,由龙华新区完成土地整备工作。2013年6月,该项目已由民治办事处完成土地整备工作,并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深规土龙华补协字〔2013〕第004号)。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

  2016年11月10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 808-0020宗地的使用权。2016年12月13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接到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包括A 808-0020宗地在内的相关地块,该地块出让程序中止。鉴于该地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

  该地块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

  争议焦点:合同是否生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奔科律师认为,规土委龙华管理局与康纳辉公司之间争议焦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生效。

  李奔科律师表示,规土委龙华管理局认为合同约定"用地单位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自行理清用地经济利益关系、付清全额地价款后合同方能生效",因合同生效条件未成就,该合同未生效;而康纳辉公司认为2008年宝安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仍支持该公司拿下此地块,并认为规土委龙华管理局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出让土地,"一地二卖"。

  另外,双方均提及"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问题。规土委龙华管理局提及合同约定"(用地单位)未能按期履行约定将不计息退还保证金,用地将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康纳辉公司提及宝安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中"在用地补偿关系理清以后,由相关部门将土地按招拍挂方式出让,保留康纳辉公司竞买权。"按通常理解,"保留竞买权"并非指定康纳辉公司为用地单位,相应的"招拍挂方式"应是通过新的程序确定用地单位。

  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生效、(若生效)合同是否解除等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这宗地后续发展如何?招拍挂小编将继续为大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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