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决定,6月2日以招标方式出让2017-039溪口镇湖山新城二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起始价4017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
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决定,6月2日以招标方式出让2017-039溪口镇湖山新城二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起始价4017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溪口镇湖山村,东至湖山村商住四号地块,西至弥勒大道东侧规划用地,北至规划剡溪南路,南至湖山中路水渠边线和新城路,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6月01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日)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6月01日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1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6月01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6月02日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2017年06月02日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以招标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出让,在技术指标评审的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竞价出让。报名三家以上的,先进行技术标评审,按照技术标评分高低顺序,选取三家进入竞价环节(如出现相同得分并影响竞价名额的由专家组投票对相同得分的投标人进行表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竞价出让;报名三家的,直接进入竞价环节,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竞价出让;报名不足三家的,终止招标和竞价活动。 (二)该地块内开发的新建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必须整体持有,不可对外分割销售。 (三)根据浙江省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该地块试行住宅全装修交付,要求该地块不少于15%的计容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 (四)本次出让地块以土地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可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区土地储备中心咨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42室 联系人:何女士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60574-88587159 奉化区,隶属于浙江省宁波市,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宁波市南,介于北纬29°25′~29°47′、东经121°03′~121°46′之间。东濒象山港、隔港与象山县相望,南连宁海县,西接新昌县、嵊州市和余姚市,北交海曙区、鄞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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