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8月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28、2017-29、2017-30、2017-31、2017-32、2017-33、2017-34、2017-35、2017-36九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
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8月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28、2017-29、2017-30、2017-31、2017-32、2017-33、2017-34、2017-35、2017-36九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8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8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8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8月08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09日09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对象 2017-28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资金来源为内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017-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开工、预售时间:均在2018年6月1日前开工,2018年11月1日前开始销售,2019年9月1日前全部开始销售,每期预售商品房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3)限销售对象:有限价房源的,受让人须积极配合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工作,在预售前须与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责任承诺书》,每期预售限价房源用于房票安置,预售价格按最高限价整个项目统一设定一房一价,可预售后15天内只对房票安置对象销售,如房票安置不到限价房源比例,多余部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指定公司按限价回购。限价房源结清后,剩余房源预售价格按市场设定一房一价对外销售。 (4)有限价房源的,限房价采用:限多层、高层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备案均价(地上面积);限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备案单价4000元/平方米;限非人防车位最高销售备案单价;限装修价格,受让人如要求全装修销售的,装修部分价格不得高于2000元/平方米,并根据最终评估价备案;2017-35号、36号地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住宅总面积不少于40%采取全装修销售,装修部分价格不得高于2000元/平方米,并根据最终评估价备案;2017-35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少于40%。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以上条款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3、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公建配建要求: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6、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7、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8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9、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8月8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10、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11、联系电话: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先生0572-205734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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