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了一份“关于举报转租公租房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该倡议书号召市民共同监督公租房违法转租行为,确保保障性住...
昨天,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了一份“关于举报转租公租房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该倡议书号召市民共同监督公租房违法转租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公平使用。 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擅自转租已承租房屋的,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昆明多个公租房项目 在网上均有出租房源 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主体为国有公司,承租人与产权主体之间是租赁关系。 近期有市民反映,有个别公租房承租人、房屋中介机构公然发布转租公租房的信息,严重侵犯了被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为了遏制这种不法行为,昆明市公租房公司发出举报非法转租的倡议。 都市时报记者查询58同城发现,普惠园、怡香天苑、颐惠园、普照兴园等公租房项目皆有个人或中介在该平台上挂出房源,有合租,也有整租,房租600元至2000元不等。 记者随机拨打了其中几个出租信息中所留电话,对方一听记者讲普通话,便马上挂断,警惕性非常高。 违规代理转租公租房 房产中介最高罚3万元 除了个别承租人转租公租房牟利,部分中介机构也在公然发布公租房非法转租信息,代理出租已承租公租房房源,这些不法行为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助长歪风邪气。 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违规转租将赔钱退房 市民可通过微信举报 而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转租的次承租人将被清退,因转租造成的经济纠纷,与昆明市公租房公司无关,由此导致的损失将由承租人和次承租人自行承担。 这意味着非法转租将面临赔钱退房,因此求租者一定要核清房源信息,拒绝非法转租公租房。若想申请公租房,请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了解权威信息,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申请。 希望大家共同监督公租房违法转租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公平使用。市公租房公司欢迎市民投诉举报违规转租信息,可通过关注“昆明市公租房公司”官微,在后台留言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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