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4月2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P03、2017P04、2017P06、2017P07四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起始价34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2017年4月27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P03、2017P04、2017P06、2017P07四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起始价34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07日至2017年04月26日到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市胜利东路18号)三楼农转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4月07日至2017年04月26日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华南路86号)九楼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4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27日09时00分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调控政策,当土地竞买报价达到政府设定的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现场转入竞配送无偿提供给政府的居住用房建筑面积,每次竞报配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按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整数倍,竞报配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款即为政府设定的上限价格;市政府有权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对本项目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二)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规划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联系电话:0596-2072791、0596-7085238 漳州(闽南语:Chiang-chiu-chhī)是福建省下辖的地级行政区,是世界文化遗产地,与台湾隔海相望,东与厦门相邻、南临广东香港澳门,是泛珠三角、海峡西岸中心城市之一,中国“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生态竞争力位居福建第一,是“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城市之一、国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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